:多家供應商質疑、投訴函異常一致,能認定為串通投標嗎?
:不宜直接認定。
例:某小學信息化設備化設備采購項目受到四家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因對質疑答復不滿,其中兩家供應商向財政部門提起投訴。采購人看到投訴書副本后表示,四家供應商的質疑函與投訴供應商的投訴書內容基本相同,而且質疑函、投訴函中相同的事項截圖完全一致。因此,認為這四家供應商顯然存在惡意串通。
串通投標應結合供應商在投標過程中的“串通”行為來認定,而不是根據其在質疑投訴中的串通行為來直接認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三十七條列出的串通投標情形中,明確了供應商之間哪些行為屬于串通投標。因此,如供應商各自提出的質疑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則不宜直接認定其串通投標。
(由公司運營管理部撰稿)